7月1日起,行駛記錄儀新國標正式實施!
國家標準《汽車行駛記錄儀》(GB/T 19056)是指導行駛記錄儀設計、制造、檢驗及安裝的產品技術標準,標準于2003年首次發(fā)布,先后經2012年和2021年兩次修訂,新版國家標準GB/T 19056—2021于2021年12月31日發(fā)布,將于2022年7月1日正式實施。
行駛記錄儀的主要功能
行駛記錄儀是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 7258)規(guī)定,安裝在大型客貨運車輛上,記錄車輛速度、時間、位置等數據的專用數字記錄裝置。其主要功能包括:
● 事前安全保障。在發(fā)生超速、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前后,通過語音警示,提醒駕駛人及時控制車速和停車休息。
● 事后分析取證。在車輛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或者駕駛人發(fā)生疲勞駕駛等違法行為后,交通警察可以調取行駛記錄儀的數據,開展分析取證。
行駛記錄儀的安裝使用規(guī)范安裝和使用是保障行駛記錄儀安全作用的基本條件。● 行駛記錄儀安裝時,速度、制動、燈光等信號需要按照標準要求規(guī)范接入,車牌號碼、脈沖系數等參數需要準確設置。● 行駛記錄儀使用前,駕駛人的IC卡需要設置駕駛證號碼等信息,駕駛開始前應插卡登錄。● 另外,不規(guī)范安裝使用行駛記錄儀,人為關閉、隱藏記錄儀,以及屏蔽衛(wèi)星定位信號等行為,均是違法違規(guī)行為。
新版國家標準要求新版國家標準GB/T 19056—2021《汽車行駛記錄儀》即將實施,此次標準修訂適應產品技術和安全管理的實際需求。?進一步完善了數據內容,拓展了音視頻、“安全帶”等數據項,提升記錄的覆蓋度;
提升了產品技術性能,提出了防護存貯等技術要求,保障行駛記錄安全可靠;?進一步規(guī)范了安裝設置要求,細化了安裝接線和參數設置等要求,保障產品可靠使用。
GB/T 19056—2021《汽車行駛記錄儀》涉及產品制造商、整車制造廠商、道路運輸企業(yè)等單位的貫徹執(zhí)行,標準實施對提升道路運輸車輛安全管理、防范重點交通違法行為、保障大型客貨運車輛的行車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汽車行駛記錄儀試驗方法
1 一般要求檢查
1.1 組成檢查
目視檢查記錄儀的結構組成。
1.2 外觀結構檢查
在環(huán)境照度300lx條件下,目距300mm~500mm情況下檢查記錄儀的外觀及結構,測量記錄儀尺寸。
1.3 文字、圖形、標志、銘牌檢查
目視檢查記錄儀的銘牌及其文字、圖形和標志。
用蘸有汽油(90號以上)的干凈棉布連續(xù)擦拭其文字、圖形、標志符號15s,試驗后目視檢查。
2 電氣部件檢查
2.1 電源檢查
目視檢查記錄儀的電源供電方式。
2.2 連接器及信號檢查
查看記錄儀說明書,按記錄儀連接器位置及管腳定義接入相關信號,檢查插頭、插座能否互換,信號定義是否符合要求。
2.3 連接導線檢查
檢查記錄儀連接導線的耐溫參數的技術資料,必要時通過試驗方式驗證連接導線的耐溫性能。
2.4 熔斷器檢查
目視檢查熔斷器是否標明額定電流值,檢查熔斷器的安裝、更換方式。
3 電氣性能測試
3.1 電源電壓適應性試驗
根據記錄儀標稱電源電壓不同,分別按以下方法進行試驗:
a) 記錄儀標稱電源電壓為12V時,將試驗電壓調至9V和16V,分別連續(xù)工作1h,期間輸入模擬信號,檢查記錄儀的功能;
b) 記錄儀標稱電源電壓為24V時,將試驗電壓調至18V和32V,分別連續(xù)工作1h,期間輸人模擬信號,檢查記錄儀的功能;
c) 記錄儀標稱電源電壓為36V時,將試驗電壓調至27V和48V,分別連續(xù)工作1h,期間輸人模擬信號,檢查記錄儀的功能。
3.2 耐電源極性反接試驗
對記錄儀的電源線施加與標稱電源電壓極性相反的試驗電壓。標稱電源電壓為12V時,施加14V±0.1V的反向試驗電壓;標稱電源電壓為24V時,施加28V±0.2V的反向試驗電壓;標稱電源電壓為36V時, 施加42V±0.2V的反向試驗電壓。以上試驗持續(xù)時間均為1min。試驗后檢查記錄儀的功能。
3.3 耐電源過電壓試驗
記錄儀標稱電源電壓為12V時,對其施加24V的試驗電壓;標稱電源電壓為24Ⅴ時,對其施加36V的試驗電壓;標稱電源電壓為36V時,對其施加54V的試驗電壓。以上試驗持續(xù)時間均為1min。試驗后檢查記錄儀的功能。
3.4 斷電保護試驗
將存有數據的記錄儀接標稱電源電壓正常工作,斷開外部供電和主機供電電池(如有),15個日歷天后,檢查記錄儀記錄的實時時間及其存儲的數據信息。
4 功能檢查
4.1 行駛記錄功能檢查
4.1.1 自檢功能檢查
接通記錄儀電源,檢查記錄儀的自檢功能。模擬記錄儀接線、參數設置等未完成的狀態(tài),檢查記錄儀安裝自檢的結果;模擬記錄儀信號輸入異常等狀態(tài),檢查記錄儀開機自檢的結果。
4.1.2 數據記錄功能檢查
4.1.2.1 行駛狀態(tài)記錄檢查
記錄儀接通標稱電源,接人速度信號、開關量信號和位置信號,速度信號應從0km/h~220km/h斷續(xù)變化,連續(xù)記錄168h,試驗后檢查行駛狀態(tài)記錄。
4.1.2.2 事故疑點記錄檢查
記錄儀接通標稱電源,接人速度信號、開關量信號和位置信號,模擬符合事故疑點記錄條件的情況,試驗后檢查事故疑點記錄。
4.1.2.3 超時駕駛記錄檢查
記錄儀接通標稱電源,接人速度信號和位置信號,模擬車輛行駛過程中駕駛人停車休息和超時駕駛的情況,試驗后檢查超時駕駛記錄。
4.1.2.4 駕駛人信息記錄檢查
記錄儀接通標稱電源,模擬車輛行駛和駕駛人信息登錄,試驗后檢查駕駛人信息記錄時間以及記錄內容。
4.1.2.5 日志記錄檢查
模擬記錄儀外部電源接通和切斷、記錄儀參數設置、速度狀態(tài)異常和正常、設備安裝自檢及開機自檢異常、行駛記錄數據導出等狀態(tài),檢查對應的日志記錄。
4.1.2.6 數據記錄存儲格式檢查
使用測試軟件分析記錄儀的數據記錄文件,檢查各項數據記錄的存儲格式。
4.1.3 音視頻記錄功能檢查
記錄儀接通標稱電源,連續(xù)模擬8h音視頻記錄,檢查音視頻記錄的長度、文件格式以及相鄰兩段視頻流之間的最大記錄間隔。模擬記錄儀電源斷開,檢查記錄儀是否保存斷電前的音視頻記錄。
4.1.4 數據通信功能檢查
4.1.4.1 USB通信檢查
目視檢查記錄儀USB接口形式, 使用USB存儲設備采集記錄儀的數據記錄, 分析檢查各項數據記錄。
4.1.4.2 駕駛人信息識別通信檢查
對記錄儀進行駕駛人信息識別通信測試。在車輛行駛開始時進行駕駛人面部特征信息采集記錄測試;使用IC卡進行駕駛人信息登錄測試,使用測試卡檢查測試讀卡裝置的通用性。
4.1.4.3 藍牙通信檢查
在車輛行駛狀態(tài)下檢查記錄儀是否能進行藍牙通信。在停車狀態(tài)下,使用測試軟件檢查記錄儀是否只提供記錄儀藍牙數據通信服務,采集行駛記錄數據,檢查記錄儀藍牙的傳輸速率以及數據通信協(xié)議。
4.1.4.4 無線公共網絡通信檢查
檢查記錄儀無線公共網絡通信的模式,記錄儀向數據分析系統(tǒng)上傳行駛記錄數據的功能和相關通信協(xié)議。
4.1.4.5 數據通信接口檢查
目視檢查記錄儀的通信接口形式、位置及接口保護裝置。
4.1.5 安全警示功能檢查
分別模擬超時駕駛、未登錄駕駛人信息駕駛、超速度限值行駛、速度狀態(tài)異常和正常、自檢狀態(tài)異常和正常等情況,檢查記錄儀的提示方式、提示頻率和提示內容。
4.1.6 顯示功能檢查
4.1.6.1 顯示器檢查
目視檢查記錄儀顯示器的位置、工作狀態(tài)等內容,使用精度不低于1mm的量具測量字符高度。
4.1.6.2 顯示內容檢查
目視檢查默認顯示狀態(tài)、安全警示狀態(tài)、駕駛人信息識別狀態(tài)、數據采集狀態(tài)下的顯示內容。
4.1.6.3 操作按鍵檢查
目視檢查按鍵位置和按鍵名稱,通過按鍵操作檢查按鍵定義,檢查是否能對相關參數、記錄等進行刪除操作。
4.1.6.4 查詢內容檢查
通過操作按鍵檢查連續(xù)駕駛時間和休息時間、超時駕駛記錄、車輛及駕駛人信息等查詢內容是否完整規(guī)范。
4.1.7 自動校時功能
記錄儀接通標稱電源,確認記錄儀的自動校時方式,檢查自動校時功能。
4.2 定位功能檢查
記錄儀接通標稱電源,接人衛(wèi)星定位信號,檢查記錄儀定位功能和定位數據輸出格式。
5 性能測試
5.1 行駛記錄性能測試
5.1.1 時間記錄誤差測試
用標準計時裝置對記錄儀進行校時之后,連續(xù)記錄24h的實時時間,計算每24h的時間記錄誤差。
5.1.2 速度記錄誤差測試
記錄儀通電正常工作,分別接人相當于10km/h、80km/h、120km/h、200km/h的模擬速度信號,每個速度點輸入信號時間為30s,再接人相當于20km/h~140km/h間變化的模擬速度信號,試驗時間為2min, 模擬速度信號的誤差應不大于0.5%, 測試記錄儀在接入模擬速度信號情況下的最大速度記錄誤差。
5.2 定位性能測試
定位精度測試設備的載波相位差分(RTK) 平面定位精度在靜止狀態(tài)下應不小于:加常數為10mm,乘常數為基準站與流動站距離的百萬分之一。
將記錄儀按使用狀態(tài)安裝在試驗車輛上,檢查記錄儀定位狀態(tài)下的接收通道數,斷電30s后重新啟動,檢查記錄儀從啟動至定位狀態(tài)的捕獲時間,在完成定位和置信區(qū)間不小于95%條件下,通過RTK方式, 測試記錄儀的最大定位誤差, 測試時試驗車輛以不低于20km/h的速度行駛, 連續(xù)測試時間不小于30min, 測試路段無連續(xù)彎道, 無明顯影響連續(xù)定位的屏蔽或干擾。
5.3 視頻圖像性能測試
5.3.1 圖像質量測試
通過圖像質量分析軟件分析圖像分辨率、幀率及面部特征圖片的像素。
5.3.2 MTF值測試
按GB/T 38892-2020中6.6.4的方法進行試驗。
5.3.3 信噪比測試
按GB/T 38892一2020中6.6.5的方法進行試驗。
5.3.4 低照度測試
按GB/T 38892-2020中6.6.8的方法進行試驗。
6 數據分析系統(tǒng)檢查
對記錄儀產品配套的數據分析系統(tǒng)進行安裝、運行,并測試分析軟件的數據采集、查詢統(tǒng)計、音視頻回放、圖表生成、操作權限管理等各項功能,查看各種圖表曲線、數據列表的格式及內容。
7 數據安全性檢查
從硬件和軟件兩個方面檢查記錄儀的原始數據安全性。
目視檢查記錄儀的主機及數據存儲器等重要器件有無采取可靠防護措施,按附錄E的方法進行防護存儲器防護性能測試。對記錄儀進行按鍵操作,檢查能否對行駛記錄數據進行更改、刪除等操作。對記錄儀進行參數設置,檢查相關參數設置是否需經授權操作。
8 氣候環(huán)境適應性試驗
8.1 試驗參數
表4規(guī)定了各項氣候環(huán)境試驗參數。
8.2 高溫試驗
8.2.1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2的要求。
8.2.2 試驗方法
預處理:記錄儀按正常工作方式接人信號,接入1.25倍的標稱電源電壓正常工作。
將連接完畢的記錄儀整機放人高溫試驗箱,在70℃±2℃的溫度下連續(xù)放置72h,期間記錄儀1h接通電源,1h斷開電源,連續(xù)通、斷電循環(huán)直至試驗結束。試驗中及試驗后檢查記錄儀外觀結構、顯示和數據記錄。
8.3 高溫放置試驗
8.3.1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2423.2中的要求。
8.3.2 試驗方法
將連接完畢的記錄儀整機放人高溫試驗箱,在85℃±2℃的溫度下放置8h。試驗后恢復至室溫,接通標稱電源電壓,接入信號正常工作。試驗后檢查記錄儀外觀結構、顯示和數據記錄。
8.4 低溫試驗
8.4.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2423.1的要求。
8.4.2 試驗方法
預處理:記錄儀按正常工作方式接人信號,接入0.75倍的標稱電源電壓正常工作。
將連接完畢的記錄儀整機放入低溫試驗箱,在-30℃±2℃的溫度下放置72h,期間記錄儀1h接通電源,1h斷開電源,連續(xù)通、斷電循環(huán)直至試驗結束。試驗中及試驗后檢查記錄儀外觀結構、顯示和數據記錄。
8.5 低溫放置試驗
8.5.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1的要求。
8.5.2 試驗方法
將連接完畢的記錄儀整機放人低溫試驗箱,在-40℃±2℃的溫度下放置8h。試驗結束恢復至室溫,接通標稱電源電壓,接人信號正常工作。試驗后檢查記錄儀外觀結構、顯示和數據記錄。
8.6恒定濕熱試驗
8.6.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3的要求。
8.6.2 試驗方法
預處理:記錄儀按正常工作方式接入信號。
將連接完畢并處于不通電狀態(tài)的記錄儀主機放人試驗箱。記錄儀在干球溫度為40℃±2℃,相對濕度為90%~95%環(huán)境中保持24h后,接通記錄儀標稱電源電壓,在正常工作狀態(tài)再保持24h。試驗中及試驗后檢查記錄儀外觀結構、顯示和數據記錄。
9 機械環(huán)境試驗
9.1 試驗參數
表5規(guī)定了各項機械環(huán)境試驗參數。
9.2 振動試驗
9.2.1 試驗設備
試驗裝置應符合GB/T 2423.10的要求。
9.2.2 試驗方法
預處理:記錄儀按正常工作方式接人信號。
將連接完畢處于工作狀態(tài)的記錄儀整機安裝在振動試驗臺上,在上下方向上進行掃頻振動試驗,掃頻速度為1oct/min, 頻率為5Hz~300Hz, 其中5Hz~11Hz頻段范圍內, 振幅為10mm;11Hz~300Hz頻段范圍內時,振動加速度值為50m/s2,X、Y、Z每個方向試驗8h。試驗后檢查記錄儀外觀結構、顯示和數據記錄。
9.3 沖擊試驗
9.3.1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GB/T 2423.5的要求。
9.3.2 試驗方法
預處理:記錄儀按正常工作方式接人信號。
將連接完畢處于工作狀態(tài)的記錄儀整機安裝在試驗臺上,在X、Y、Z三方向分別進行峰值加速度為490m/s2,脈沖持續(xù)時間為11ms的半正弦波脈沖擊3次。試驗后檢查記錄儀外觀結構、顯示和數據記錄。
10 外殼防護等級試驗
按GB/T 4208規(guī)定的方法進行,試驗時記錄儀不通電,試驗后檢查記錄儀的數據記錄和通信功能。
11 抗汽車電點火干擾試驗
11.1 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符合如下要求:
a) 放電電極間距為10mm~15mm;
b) 放電頻率為12次/s~200次/s;
c) 放電電壓為10kV~20kV。
11.2 試驗方法
記錄儀與試驗設備共電源連接,在工作狀態(tài)置于以放電電極為中心200mm半徑的平面范圍內,且放電電極距記錄儀底面50mm~100mm時,以12次/s~200次/s的放電頻率掃頻,若有異常,在異常頻率點持續(xù)試驗5min;若無異常則在60次/s的放電頻率上持續(xù)試驗10min。試驗中檢查記錄儀的顯示功能,試驗后檢查記錄儀的數據記錄。
12 靜電放電抗擾度試驗
12.1 試驗裝置
試驗用靜電放電發(fā)生器應符合GB/T 19951-2019中第6章的要求。
12.2 試驗方法
試驗時記錄儀處于工作狀態(tài),機殼按使用要求接地。按GB/T 19951-2019中第8章規(guī)定進行接觸放電、空氣放電和間接放電試驗。接觸放電電壓為6kV,空氣放電電壓為8kV,間接放電電壓為6kV。接觸放電施加在記錄儀的導電表面,空氣放電施加在記錄儀的絕緣表面,間接放電施加在水平耦合板。接觸放電和空氣放電對選取的每個試驗點至少進行正負各3次放電,每次放電間隔大于或等于1s。間接放電在水平耦合板上進行正負各50次放電,每次放電間隔大于50ms。試驗中檢查記錄儀的工作狀態(tài)和顯示功能,試驗后檢查記錄儀的數據記錄。
13 瞬態(tài)抗擾性試驗
13.1 試驗裝置
試驗用設備應符合GB/T 21437.22008中第5章的要求。
13.2 試驗方法
試驗時記錄儀處于工作狀態(tài)。按GB/T 21437.2一2008中4.4的規(guī)定進行,試驗脈沖選擇1、2a、3a、3b、4、5a,試驗等級為Ⅳ級,其中試驗幅度選?、艏壸罡咧?,試驗脈沖1、2a各進行5000個脈沖,試驗脈沖3a、3b試驗時間各為1h,試驗脈沖4、5a各進行1個脈沖。試驗中檢查記錄儀的工作狀態(tài)和顯示功能,試驗后檢查記錄儀的數據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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